储存条件:请置于阴凉干燥、婴幼儿触及不到处,避免阳光直射。
注意事项:
1、本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,肌肤有异常情况,请勿使用;
2、因肤质差异,对化妆品的适应各不相同,建议初次使用前,先在耳后局部试用。如有不适,请停止使用。在产品有效期内使用,超过有效期禁用,开封后六个月内使用完。
3、三岁以下儿童请勿使用。
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:鲁妆20200015
产品标准号:GB/T 29680
净 含 量:120g
保 质 期:3年 合格